2005-03-22

Re: [新聞] 狙擊槍 國產太遜 換舶來品 (by jimmyduh.bbs@ptt.cc)

: → nekosp:這跟本就在造謠了..這種媒體怎麼可以活下去?不解 140.120.11.63 03/22
最可怕的不是這樣的媒體還能存活。
最可怕的是這種媒體用他們的無知,讓全台灣人跟著一起無知。

我不信新聞系的學生,由你玩四年之後畢業出來,
能懂多少醫療糾紛、能懂多少軍武情報、能懂多少環境倫理,
而這些什麼都不懂的人,卻主導著我們全國閱聽人的視野、操縱著我們國人的思想深度,
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醫療糾紛的新聞,一律打上「台灣白色巨塔?」的標題,
你自己愛看日劇,不要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每天看日劇;
軍武情報的新聞,一律張冠李戴,莫名其妙,
我同學自己看軍武雜誌都看到比張友驊還精了,誰信你啊;
環境倫理的新聞,重點放在溜鳥,誰的學生還是誰的老師又脫褲子了,
麻煩請告訴我們活剝貂皮和吃牛排的動物倫理哪裡有差,可以嗎;
聲稱「捍衛人民知的權利」,
但事實上根本就是在模糊事實,
以自己的無知,要讓全國人跟著他們一起做無知的思考。

外國的記者可以追蹤一則古文明的新聞,追到可以出書,
出的書還可以顛覆埃及歷史學家的說法,讓Discovery拍成節目,
台灣的記者只會薛凱子、出什麼爛雜誌,順便用八卦炒一下雜誌知名度,
誰能告訴我,台灣人為什麼要看這種垃圾媒體來讓自己腦袋裝滿垃圾?

2005-03-21

對鏡

燙直了頭髮
小公主看著自己鏡中的樣子
真是迷人 :)

2005-03-14

謝謝魚魚這幾天的照顧 (by co2.bbs@wretch.twbbs.org)

如果沒有你
我的感冒一定會比現在嚴重好幾倍
謝謝你專程陪我搭車回彰化
雖然身體很不舒服
但是很安心^^

情人節快樂

2005-03-09

周董 (by co2.bbs@wretch.twbbs.org)

今天上MSN
朋友說你長的很帥
像周杰倫

真不知道該高興還是難過啊!!
(周董帥嗎??)

望著你的照片發呆
忽然覺得耳朵熱熱的
才發現自己竟然臉紅了
有點搞不懂自己在做什麼>"<
有點好笑

2005-03-05

『拒絕無知抄襲 要求媒體自律』 網路連署書

『拒絕無知抄襲 要求媒體自律』

連署網站 : http://140.113.117.30/index.php

三月二號,一向以質報自詡的中國時報,以「劈腿事件,喧騰網路」為頭版頭條,大篇幅報導了二月二八日在網路上引起討論的劈腿話題。(註1)

負責該報導的記者陳洛薇,大幅度引用網路上討論的字句,然而完全忽略媒體記者作為訊息守門人的角色,不但所引用的片段充滿腥煽色,並採用誇張語氣宣稱該事件「震驚東海大學」。記者大幅引用網路言論以非第一遭,然而所謂「網友說」常常是高度選擇性,以扭曲的方式用來做為記者個人意見之表達的偽裝。

陳記者事後曾發表公開聲明,宣稱自己「目的是提醒公開及轉貼資料的網友行為已觸法」。然而通篇頭版報導,幾乎沒有提到觸法的問題。出現在八版的法律相關報導,與頭版煽情文字,無論是篇幅或能見度都不成比例,令人不禁要質疑陳記者的目的與手法之間的落差。

除報導手法拙劣外,陳記者宣稱曾與東海大學校方聯絡查證,然而按照陳記者事後之聲明,校方只證實了兩位學生是學長、學妹的身份,而非報導中所云「證實確有此(劈腿)事」。(註2)

我們無意去探究劈腿事件之真假,因為當事人本不是公眾人物。再者,就算是公眾人物,私人之感情事件也與大多數人之公益無關。然而今天中國時報竟然選擇以此做為日報頭條,完全棄守媒體做為公器的原則。此等決定令人匪夷所思,視新聞專業為無物,墮落至此,負責整個報紙的總編輯自然責無旁貸!

我們希望

1.中國時報總編輯黃清龍,及該報導記者陳洛薇能儘速出面道歉。
2.其他媒體勿再針對劈腿事件本身做無謂的「追蹤報導」,請把精力放在真正具有價值、值得報導的事件上。
3.面對虛擬世界的發展,新聞界應反省並建立引用網路世界言論之規範,切莫讓網路成為記者照抄不求證之樂園。
4.如中國時報對此事視若無睹、敷衍塞責,我們呼籲廣告主拒絕刊登廣告在中時報系等不堅持品質的媒體。

無論整起事件之真假,媒體荒腔走板的表現對當事人,及對新聞專業本身都已造成極大傷害。現代社會記者握有的權力驚人,我們雖同意新聞從業人員犯錯難免,然而唯有有錯認錯,才能讓媒體持續進步。

願中國時報勿忘余紀忠先生生前對新聞品質的堅持!

註1 http://tinyurl.com/642lz
註2 http://tinyurl.com/4wk9z

本連署網站:http://140.113.117.30/index.php

回應中時的回應:我們需要的不是轉移注意,而是面對問題! (by wuliaude.bbs@ptt.cc)

網路上開始譴責陳洛薇記者,甚至發起抵制中時產品之後,中國時報跟中時晚報可說主要有兩篇回應之文,一篇是三月三日中國時報編輯張景為發表的<網路劈腿事件的反思>與中時晚報的社評<網路玩得過火>。這兩篇由報方較高階層發表的文章,或許可以代表報方的態度。此外,陳洛薇記者也在bbs上與自己的新聞台上發表帶有恐嚇意味的公開聲明。從他們的回應之中,我們沒有看到檢討或面對,只有轉移焦點與傲慢自大。

陳洛薇記者的聲明不值一批,其秉持道德良心專業提醒當事人以免觸法的行為竟是以色羶惺的口吻大肆報導,並且理直氣壯,可以見得良心之成色。中時與中晚兩篇評論,看似立場持平,其實只是假裝正經,將焦點轉移到所謂網路自律上,對於處理新聞之疏失與受質疑的媒體自律則絕口不提。由此可見主流媒體於外缺乏制衡的機制,對內又缺乏自省的動力,其腐敗與顢頇,可見一般。

以下謹針對中時系統兩篇轉移焦點的誤導式評論提出辯駁。

網路媒體需要自制 平面與影音媒體更需要自制

這兩篇評論不約而同以「網路言論必須負責」、「網路媒體對當事人產生傷害」為重點,逃避了其報導本身言論之不負責、是因為不適任的主編將不適合的報導放在頭版頭條,方對當事人產生傷害。

網路上言論的自制是bbs站上的普遍常識,批踢踢站尤其在這方面堪稱模範。這兩篇評論都提到網路的自由性,試圖將風波責任推到網路使用者身上。網路的自由性乃是因為他的組織方式與其他傳統媒體不同,且是一個新興媒體,各種試探互動都正在發生中,其他社會機制未能全盤掌控。然而就是在這未能掌控之處,許多創意與可能性也不停從中發生。在外在機制試圖掌控之外,網路自身也一直試圖建立較之傳統媒體更民主自由的自治方式。然而網路上言論的自由與限制,是一個需要不斷辯論的課題,中時一廂情願式為了掩飾其錯誤將之打成一片的粗暴論說,正顯現出其對網路性質的錯估與輕視。只是抱者粗糙的威權思想要「通通抓起來」,並未認真思考網路之特質。

BBS:小眾團體的文化與傳播特性

在此我首先代替中國時報沒做的工作,大膽地陳述BBS作為一個小眾同質團體具有的傳播特質,由此我們才可以開始討論網路媒體的「規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訊息之傳播者在傳達訊息時必然有預想的對象,預期對方有何回應,然後在特定場合與方式之下,選擇其訊息之內容與形式,而訊息之效力、信度與接受性,乃隨者傳播者、傳播方式與受傳播者的互動而有所不同。

舉例而言,當微積分教授在課堂上講授微積分時,他會預期課堂底下坐的是要聽課的學生,而他就這預想的對想講授學問或說冷笑話。教室這個場合並非全然封閉的,可能會有野貓或收垃圾的婆婆或走坐課堂的學生,這時候教授講的內容對他們而言就難發生學問上的意義(我們當然不排除老婆婆被啟發成為心靈捕手的下個人選),他們可能選擇離開。同樣地,將微積分教授上課的內容在其他地方播放,如電影院、便利商店、澡堂、彩卷販賣處,可能會被當成噪音,或者明牌的啟示,而不會達到教授預期的效果。

同樣地,BBS的確如教室一樣是可以公開來去的場所,但是公開性也有很多不同層次,如同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任意來到微積分教室(尤其當雨大又天氣冷人在南部度假時)。主要建基於教育網路與學生族群的BBS當然有他場所與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我們考慮到當網路留言版、部落格等各種方式都可以取代BBS的功能,但在其他國家不那麼盛行的BBS在台灣卻不見衰落,反而發展出更多特色),並且其使用者分享某些共識,形成某種文化。當我們在BBS上發表文章的時候,我們會預期是哪些人在看,且用從BBS上發展出來的特別表達形式,因為你知道對方看得懂,許多幽默或更多豐富的意義就在裡頭。當一個不熟的使用者面對者種表達形式時,他可能格格不入(這種狀況稱為「新警察」),而阻礙他與其他使用者分享同樣的訊息。但是當他進入了這個文化,他便可以以此表達出自己的意見,並創造出各種新形式。另一方面,BBS的使用者分享同樣的文化,對於BBS訊息的效力、信度與接受性,也具有相似的預期。尤其在對性質分得清清楚楚的各版,每個版發展出的不同特色,可讓使用者掌握其中微妙的差異。

便是因為BBS是相對自由且由特定小眾成員組成,他們和其他小眾團體(如同性戀、鐵道迷、cosplayer)類似,都在特定的場合以特定方式發展出特定的溝通方式,對訊息的性質也有特定的共識。而同時,其內部的控制則更仰賴成員中自然培養的共識。例如在BBS上發表的空間很容易被「洗版」這種行為破壞,但是由於大家有洗版是低級行為的共識,因此洗版者會被譴責,而內部自己控制了這種逸軌行為的發生。這些特定的族群組成的溝通方式雖與所謂的(想像出來的)「大眾社會」有別,但是他們從來沒有要自絕於跟社會其他部分的溝通。他們內部民主式的自我控制會使他們維持與所謂社會規範不至於發生重大衝突,而當他們面對所謂大眾社會時,也會改換其溝通方式(像cosplayer在會場上這樣穿,上教堂的時候,還是以正常的穿著跟其他教友溝通啊----不知是否有天主教徒cosplayer現身說法)。倒是大眾社會對他們異於己的溝通方式缺乏容忍,而透過
媒體的再現將之特殊化污名化,招換出一個虛構的所謂社會大眾,粗暴地將這些族群排除在外,如同媒體對同性戀族群窺奇式的報導,以及屢見不鮮的,大眾媒體加諸網路族群的刻板印象,諸如不負責任、與社會脫節、缺乏理性、個性古怪、愛用密語、色情暴力等。這次中時對這起事件的報導,其實正是這種污名刻板化的產物。

中國時報粗暴介入引起的效應與應負的責任

以這次發表在批踢踢恨版的事件來說,看到訊息的BBS使用者可以了解訊息的脈絡,未必將之視為全然真實,而且可以了解恨版發洩情緒的性質,帶著戲謔有趣的態度。而接受到訊息的人也就是這個族群,他們人數不多(只是在網路上聚集在一個小小的版面上顯得像「民眾」)且背景性質相似,以BBS的文化,相信隔一兩天這訊息就會煙消雲散。不可否認,在BBS上即使是戲謔的言談也可能對當事人產生傷害,但由這起事件,真正的傷害卻是因為主流平面媒體的介入,正是由中國時報的報導造成的。

中國時報的傳播特性則與BBS有很大的不同,任何一個人用膝蓋想都知道。時報評論將之混唯一談,試圖以此脫罪。中國時報作為一個全國性的平面媒體,當然有他的預期讀者,如至少是認識漢字的人。但透過商業力量等介入,其接受訊息者的範圍遠比BBS廣闊。尤其其門檻低(沒有十元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讀到),不用電腦網路。作為一個接受者更多的媒體,對訊息負責的層次遠應比小眾媒體高,然而中國時報未經查證加原流傳在小眾特定媒體間的訊息拉出他的脈絡,丟到一個未預期的接受群中,試圖以這種格格不入感、試圖藉由別人的尷尬與難
堪,吸引一個更難預料的群眾的目光,已達成其商業利益(如同東森新聞報導所謂同性戀密會地)。而在製造出衝突與不快、達成其商業利益之後,賴掉自己將訊息錯置引起風波的責任,回過頭來指責原來的小眾團體沒有規範。是誰沒有規範?試想,若不是中國時報以頭版不經查證的報導一個小眾媒體上身分不名的人發洩情緒的發言,將這原屬於幾個人之間流傳的訊息丟在全國觀眾面前,引起其他媒體注意,而從中收取利益的話,這一段短短的,連真實或虛構都不明的文字,在批踢踢鬧過就算,何來如此效應?BBS何德何能?

(在此暫時略過對於網路媒體與平面媒體訊息「信度」與「真實性」的討論,雖說平面媒體之傲慢來源之一,便是自以為獨占了已不存在的信度)

因此,這起事件是誰缺乏規範很清楚。是一個懶得跑新聞、懷抱惡意的失職記者,一個無法分辨新聞價值、只求譁眾取寵的主編,以及一個自許為台灣質報,卻無法控制代表報紙精神的頭版之報系。這起事件不僅是中國時報錯誤的處理糟蹋了自身的格調,更是對社會特定小眾族群文化之暴力與侵犯。他們建構出小眾族群
不與社會主流文化接觸的牆(如社論中指責網路族群沒有規範),不尊重屬於特定族群的文化,將之特殊化,以頭版標題的規格排斥到社會的邊緣。

媒體之惡質競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然而媒體不能以單純無知的面貌故意忽視其對社會的影響力。他們不會不知道放頭版是怎麼一回事,不會不知道這樣對當事人會有怎麼樣的衝擊,不會不知道報紙報導的效力絕對比BBS上流傳來的鉅大。如果對此明知故犯不能加以反省,甚至推委到受害的整個網路族群身上,只更顯現出他們的冷血與自大,不僅不尊重其他特定族群的人權,更是利用其影響力牟利,並混淆社會整體之價值觀。

假使如其所言,「媒體需要自律與責任感」,「傳播是一個專業,更涉及道德與法律」,「網路的遊戲規則與倫理也有待建立」,中時的評論更顯現出他們比自發性的BBS族群更無法負擔起重責大任。不僅缺乏自律與責任感、破壞已建立的遊戲規則與倫理,其專業(如特別挑情緒發洩文字中的色羶腥部分、故意以曖昧的字句使得學校「有其人」的指證成為「有其事」指證)更是漏洞百出。

如果這是我們的中國時報,教育部長的名言,可能要轉贈到你們身上。

我們可以怎麼做及給中國時報的建議

基於中國時報不知反省與敷衍塞責,我(卑微地)重複我上一篇文章的建議: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

這次針對中國時報,並不是將所有媒體的過錯都放在一家報紙身上。時報應該要知道,這次反應之激烈,便是因為大家累積了對大眾傳媒的不滿與憤怒。而時報這種不顧報格將網路消息放頭條的嚴重逸軌,正是激發大家憤怒的燃點。

媒體不應該以觀眾愛看來搪塞,忽略其實自己扮演主動提供訊息的腳色;更不應該以「滿足大眾知的權利」這種用爛的理由來掩飾自己藉扒糞以牟利的事實。我們也知道平面媒體在狗血競爭下的艱困處境,即使別人爛不是自己也可以爛的理由。然而時報也應該體會到,當他們從第一大報淪落到第四名,若要走腥羶色的
路子,絕對比不上蘋果日報。就算中時每天都把劈腿放頭版,會買蘋果的也不會因此買中時。反而在另方面,經歷這起事件,對媒體憤怒的集結,我們將讓時報失去以往引為自豪的知識階層支持者(相信「前」時報讀者都可以明顯察覺時報標題不堪的改變)。無法爭取到被吸向重口味的讀者,又失去對媒體亂象失望的讀者,時報將兩頭落空,更被排擠到邊緣,成為一個不成氣候的小報。

時報應該體會到,與蘋果以及SNG連線等媒體的競爭完全沒有贏面。美國紐約時報與英國泰晤士報都以品質與信賴感而非以銷量作為資產。如果大家相信社會上反媒體亂象的族群可以形成一股人數夠多的力量,這個日漸擴大的族群方是時報可以爭取而不該流失的資產。

假使時報是仍有理想性的報紙,裡頭仍有具傳播理想的成員,那麼我建議時報:立即道歉,採取適當懲處。假使時報真如其論評中提及的重視媒體自律、媒體亂想,以時報以往與知識界因籌辦各種關懷公共事務之研討會與知識界建立的良好關係,應該運用這個資產,廣集相關議題的人士,舉行一個關於媒體自律、網路
人權、重視多元文化的討論會。利用這起事件檢討媒體亂象,率先糾集對此早已受不了的民氣,或許方是對抗羶腥傳媒的道路。

我們真誠希望時報虛心檢討、誠心道歉,甚至舉辦一個討論會,並且要求時報與其他媒體注重無論是網路上或任何地方的個人權利、尊重不同族群與特定文化、不扭曲報導並承擔報導的責任。

如果時報連第一點都做不到,呼籲各位網友:抵制時報產品,拒絕媒體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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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從上一篇'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延伸的...
歡迎討論..對不起 我是認真魔人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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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支持同志平權運動

2005-03-04

玩過頭了 :P

Orz

2005-03-03

他們抓不住真相 (translated by Fitzwilliam.bbs@ptt.cc)

之前板友提供的那篇洛杉磯時報評論台灣媒體的專欄。
我試著把它給翻出來。

http://tinyurl.com/5vvc4
(需登錄LATimes會員)

(by Mark Magnier, Times Staff Writer)

台灣媒體用盡一切辦法製造新聞,即使事件根本不存在。媒體改造者對如此放縱無忌的媒體文化也毫無辦法。


【台灣‧台北】

身著亮藍色套裝,戴著墨鏡的艾爾頓‧強爵士在午夜時分來到這裡時,在機場歡迎他的是一群向他推擠上來,對著他的臉猛按快門,並且咆哮著問問題的本地記者。

這位流行樂巨星想要躲開,但很快就面紅耳赤,開始怒罵三字經。

義不受辱的台灣記者們也回嘴大罵。有些人叫他滾到別的地方去。

「要是台灣人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很樂意離開台灣。豬!你們這群豬!」這位擁有爵位的藝人,在去年秋天發出這樣的怒吼。

「我去過六十個國家,機場裡的那些電視記者和攝影記者,是我見過最沒教養的。」幾個小時後的演唱會上,坐在鋼琴前的強對歌迷說:「如果我侮辱到任何台灣人,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可是對於那些人,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衝著他們的。」

姑且不論大明星的裝腔作勢,但台灣媒體確實是全亞洲最具攻擊性的。在台灣這個地方,文字和電子媒體時常為特定政商勢力搖旗吶喊,而人們對毫無節制的新聞自由看法也呈兩極化:或譽為對執政者大無畏的監督,或視之為亂源。

媒體內外的改造者們早已對媒體的放縱不羈,以及對他人名譽和生命的破壞力量憂心忡忡,也努力抵抗媒體內部蔚然成風的煽色腥、黨同伐異和腐敗墮落。有些人則辯稱,媒體只是台灣社會的寫照,反映這個亞洲最自由開放社會的現狀。

對島國這些自命為伍華德和伯恩斯坦(兩位揭發水門案的記者)再世,卻獲得食人魚、吸血鬼,和各種不堪入耳稱號的傢伙避之唯恐不及的,還不只是外國名人。幾年前,當時的台灣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在出訪多明尼加後甩開記者,秘密走訪烏克蘭,結果全台灣各大報社全體動員,在全球各地四處搜索他。

過了幾個月,外交部長章孝嚴又在出訪南非途中上演類似的脫逃戲碼。在密訪比利時後,章氏一回到台北就被憤怒的記者圍剿,於是提出「外交煮飯論」為自己辯護。他說,在記者的緊迫盯人之下辦外交,就像煮飯時鍋蓋不停被人掀開一樣。

但為免進一步開罪這些靠墨水吃飯的傢伙,他連忙道歉,並請求記者們見諒。

還有人指控,幾年前電視明星白冰冰的女兒被綁架時,就是因媒體的放縱而造成致命後果。這位歌星批評媒體駕著大小車輛和直昇機追著她全家跑,甚至在交付贖金的過程中窮追猛打。

「你們是在幫我還是害我?」她在一場記者會問道。

在她女兒的屍體尋獲之後,對媒體的控訴也就更尖銳了。「記者有罪!」白家鄰居們拉起了這樣的布條。

新聞界則少見反省,他們將問題歸咎於編輯的壓力。

「你漏掉這條新聞的話,從十四樓跳下去還便宜了你。」一位《聯合報》編輯在報社十四樓開會時說的這句話,後來被一篇呼籲媒體改造的文章引用:「你應該爬上二十樓,再跳下去!」

在台灣這個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裡,據政府統計,共有六個二十四小時播送的電視新聞台,4185家雜誌,172個廣播電台,135個有線電視台,2524家報紙,還有977個地方新聞通訊社。批評者說,收視率的肉搏戰帶來的只是對色情、謀殺、道德敗壞和綁架的渲染。

台北世新大學的新聞系教授管中祥,說到他的一位得意門生在某家地方電視台找到工作,卻在幾個月後匆匆辭職的故事。上司要她穿一件短裙,跨過排水溝裡的針孔攝影機,以完成一個關於遍布台灣的針孔攝影機如何偷拍猥褻鏡頭的「追蹤」報導。電視台手上沒有猥褻的影片,所以得自己製作一個。

管說,這位初入社會的學生強烈反對,她的老闆則反問:「你要的是良心,還是收視率?」

台灣媒體的性格部分反映了它的演進過程,有人把這樣的轉變說成是哈巴狗變成瘋狗。在1988年之前,主流的報紙和電視台都是國民黨政權的傳聲筒,協助他們維持數十年的鐵腕統治。

政府控制的減弱帶來了私有化,但幾家重要的電視台仍由政黨經營。政治在這個兩極對立的社會裡是血腥的格鬥(立院諸公的鬥毆直到幾年前仍屢見不鮮),而媒體的客觀公正最多只能說是時好時壞。

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當局,自有一套操縱媒體的手段,也有人說是操弄真相的手段。「台灣媒體的行徑實在很可恥。」華府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的葛萊儀(Bonnie Glaser)說:「但政府也經常參一腳。雙方都毫無顧忌。」

新聞界的守門人表示,有兩億五千萬的預算是用在「說服」電視台邀請將領和政府希望的人選上談話性節目,及編寫有利於推動政策或宣傳政令的劇本之上。

「台灣政府在國外搞金元外交搞了這麼久,當然也會在國內這麼做。」師大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以當局付錢給外國政府換取邦交的作法比喻。

以小利籠絡新聞界,換取有利報導,在送禮傳統往往根深柢固的亞洲文化裡可謂司空見慣,目前也仍是台灣媒體的一大問題;儘管許多媒體觀察家認為這一現象正逐漸消失。

廣電基金會董事長,同時也是大學教授的盧世祥,兩年前開過一門關於新聞倫理的課,結果沒有一個新聞系的學生選這門課。他問學生們為什麼,有幾位學生回答,他們不想被現實世界裡毫無用處的道德束縛,讓自己「精神分裂」。

大多數新聞機構極少查證消息來源,也極少更正錯誤報導。記者都知道,搶先同業一步就能獲得重賞,報導錯誤也無需付出什麼代價。誹謗罪的傳統根本不存在。

「許多記者根本不查證他們的報導。」TVBS新聞網的資深記者陳昭仁提起台北一樁爆炸案的報導。友台在九點新聞裡發出一條最新消息,指當局已經逮捕一名嫌犯。

「我跟老闆說這是錯的,但他要我報了再說。」陳說:「然後到了十點,大家都在最新消息中說,那個人不是嫌犯。」

在去年總統大選裡,每家電視台都爭先恐後公布結果。某家電視台報導國民黨獲得八百萬票,當它知道國民黨其實只得了600萬票,尷尬的電視台趕緊停止計票,並宣布最新資料還沒送到。

然而,在一個國家政治領袖極少受到挑戰的世界裡,台灣記者對政治人物的攻擊性,和對大明星一樣強悍。資訊自由流通,其中一部分是事實。在包道格(Douglas Paal)2002年就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成為實際上的美國駐台大使之後,敏感消息的迅速曝光就一直令他困擾不已。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記者協會和自由之家等監督團體在2004年的調查結果,台灣媒體擁有全球最高的新聞自由度。

不過,還是有人希望媒體能做些有意義的改變。

「從政治談話節目到新聞,綜藝節目,本地的電視節目全是一片慘不忍睹。」新聞局長林佳龍在一篇呼籲媒體改革的文章裡寫道:「媒體環境與機制的再造是當務之急。」

改革的呼聲正持續高漲,其中也包含了對政黨色彩和過度商業化減弱媒體告知大眾能力的憂慮。一項新法案要求所有政黨在年底前放棄他們在媒體持有的股份。廣電基金會也鼓勵全民杯葛不負責任的媒體,並提出誹謗告訴。名譽被媒體損害的人也開始打贏官司。

其他提升節目水準和媒體社會責任的提案也陸續出籠,包括一個以英國BBC或日本NHK為原型,由政府補助或訂戶繳費支持的公共電視網。

2003年,在被輿論批判為假中立之名偷渡政治利益之後,政府決定放棄對全台最大的六家中文報紙的報導正確度和公正性評比計畫。決策官員也做出回應,要求媒體更善盡自律之責。

媒體改革能在多快的時間見效還有待觀察,但也有論者相信,媒體只是反映了社會百態。

「我們的民主很可悲,媒體也一樣。」中天電視網資深副總裁陳浩說:「台灣社會既不穩定,又充滿黨派對立,我們得找到一個中間地帶。解決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容易。」

在那之前,名人和政客仍需繼續抵抗媒體的窮追猛打。電視主播出身的陳說:「我們帶給他們知名度。這是他們要付的代價。」

2005-03-02

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by CharlieL@ptt.cc)

我保留轉載權利,所以,歡迎網友轉載!

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CharlieL @ PTT

2005.03.02 中國時報的社論標題是「如果沒有政客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同一天的頭條新聞,由署名陳洛薇的記者報導「東海大學,劈腿事件喧騰網路」,詳觀其內容,我不禁要說,「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個人認為,台灣的記者們有三大問題。這篇文章,正好把三大問題全部點了出來。首先,報導譁眾取寵有餘,深入報導不足。姑且不論劈腿的正當性,恕我請問,一件有關兩男一女私人隱私的事件,為何得以成為中國時報這份台灣發行量數一數二報紙的頭條?在批踢踢BBS站上,人氣上千上萬並非首遭,奧運棒球比賽亦曾在
該站棒球版有熱烈討論,卻從未見記者有類似的報導。難道是今日中國時報的編輯加所有的記者都寫不出更好的稿件,才拿這份出來濫竽充數?退一萬步說,就算這份稿件具有新聞性,記者又做了哪些深入的報導?從文章看來,恐怕連訪問當事人都沒有做到,僅靠BBS上流傳的文字,抄了抄就可以拿來報導,事件的真實性僅
靠一小段與東海大學校方有關的部份來維持。尤有甚者,第八版的批踢踢小檔案,抄自該站的網路介紹。遺憾的是,不但是抄襲,還不小心漏抄了一段,讓人不知報導中的「兩站」所指為何?這樣的報導品質,我再請問,難道這就是我們大學新聞系教出來的水準嗎?

再來,記者的中文閱讀和寫作能力,都大有問題。閱讀能力方面,在抄襲的文章中,原文作者明白表示「不希望再討論此話題」,編輯和記者都視而不見,在報紙頭條繼續討論,說難聽一點,如果當事人因此而被逼上絕路,不知這位陳姓記者是否要負責?寫作能力方面,抄襲當事人文章也罷,文字內容不加修飾,也不知是沒
有能力修飾,還是譁眾取寵的後遺症,總之報導不像報導,小說不像小說,如果這種品質的文字,就是中國時報的頭版頭條,余先生地下有知,恐怕也要大罵吧!

最後,記者的道德及法律素養低落。數日以前,本人才在批踢踢站的法規處理版,才剛看到陳姓記者的案子,他由於不顧該站的使用規定,在各版發表廣告類文章徵稿,遭受到該站的處置。現在,又看到他利用記者的身份,報導一篇如此「狗仔」的文章,什麼時候中國時報已經向這樣的狗仔新聞看齊了?有這樣多的版面,怎麼
不拿去報導對我們國家人民更重要的話題,例如,多多分析一下,「台灣走不出困局的理由」?

還是,其實中國時報只敢在社論裡檢討政客,卻不敢檢討自己。台灣走不出困局的理由,就是因為我們把重要的媒體都拿去報這種沒有意義的八卦新聞,而沒有用來維護人民知的權利。社論中說,「朝野的政治領袖們,是不是欠台灣人民一句道歉?」,我也要問,偉大的記者和編輯們,是不是欠台灣人民一句道歉?因為我們真
的覺得,「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本文作者為批踢踢實業坊退休站長,惟以上言論不代表該站意見)

請勿刪稿,另本文作者保留著作權及轉載文章權利。

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by wuliaude.bbs@ptt.cc)

(有點長 但希望有人可以看完....)

鄉民站起來!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中國時報教育線記者陳洛薇一項慣常擷取BBS文章,製造聳動新聞,前科累累,往往造成對當事人與網路文化的傷害。如今她更擷取PTT恨版網友發洩文章,小題大作,而中國時報主編更為求聳動,完全不顧職業道德,將此無新聞價值的訊息置於頭條,不顧著作權剽竊網友文字,加強偏頗描寫,甚至刊出疑似主角的照片。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困擾,更嚴重侵犯BBS自由開放的文化。如果你我曾經受益於網路文化,網路是你我生活中的一部份,我們都該譴責陳洛薇記者與中國時報的粗暴行為,並且加以抵制。

網路文化中的自由開放並非憑空得來 卻容易被傷害

我們生長的時代,網路已經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其中BBS從九零年代開始發展,豐富許多人的生活。我們在BBS營造的文化當中自由的交換意見,取得資訊,溝通歧見,發洩情緒,安慰心靈。BBS 對許多人而言,不僅是物質上的便利,更在精神上豐富了我們。

不同於門檻較高,從經營管理,消息發布等等都呈階序權力運作,且與現實政商勢力糾結不清的主流媒體(如報紙,電視,出版等),主要建基於學生社群與學術教育網路的BBS 站作為一種新興媒體,顯然有自由開放的特色。他不嚴格設限發言者的門檻,他對各種言論的容忍程度較高,他的訊息發送即時回應也即時,他的管理者位置與發言者位置較接近,他較不受政商利益團體左右,他准許各種歧異且富有創造力的語言形式,他的參與社群相對而言權力關係較為平等,且這群人必然將是我們社會的中堅。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享受了BBS的便利與自由,然而我們卻也知道,這種種便利與自由並非憑空得來。

就台灣最大的BBS站批踢踢而言,批踢踢從台大宿舍的小站成長為全台灣使用者最多的站台,絕非商業團體的支持或政治勢力的介入,而是有一群人無私地營造一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他們與使用者溝通互動,創造出各種民主而可行的制度,從版主,群組,到法庭等,順應實際需求開發各種工具與模式。批踢踢成功的地方在於有一群人的奉獻,讓此意見空間的運作更為完善,且同時保有自由開放的特質,而終成為台灣網路族群,網路文化的重鎮。

相信像我這從批踢踢草創之始一路上來的使用者,都會承認批踢踢是網路文化自發性地由管理者與使用者共同自治與自制的一個優良範例。BBS作為一種新的傳播媒體,其運作方式還有待摸索,如何可以保持自由開放的特質,並且不傷害他人的權益與自由,當然有其努力空間(但是我們也要同時注意,即使存在幾百年的主流媒體,也從來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然而這種主流強勢媒體肆無忌憚的粗暴介入與侵害,不僅無助於網路文化的成熟,甚至可能戕害已有的難得成果。

主流媒體粗暴的侵害 只會扼殺網路文化的自由風氣 並顯示主流媒體的腐敗

BBS不同於主流媒體而受年輕族群歡迎的特點很多。例如他是一個小眾媒體,發言者與回應者共處於一種文化,對彼此的行動可以預期,並且知道會有與自己相似的人,對自己的意見產生共鳴。例如他是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可以讓我們發揮自己的創意,發洩自己的情緒。例如他同時具有隱與顯的曖昧樂趣,我們可以顯現自己的意見,可以隱藏自己的身分,在各種扮演與更換,發表與躲藏當中,製造更多彈性空間,以此包裝自己的情緒慾望與創意。

然而在中國時報這次的事件中,掌握主流權力的報紙媒體完全不尊重網路媒體的特性,不尊重其使用族群,完全以自己的利益驅使,破壞網路媒體的自由與互信。他將屬與特定族群文化的訊息粗暴地強力傳播到發言者完全沒有預期的角落,引起所有網路使用者不樂見的效應。他自許為全民知識權的代表,卻實質扮演保守勢力道德檢查的角色,迫使社會上其他權力團體(如學校,法院,政府)不得不介入原本無傷的網路互動,實質驅使推動社會上其他勢力壓迫網路空間的自由發表權,特殊並污名化網路族群,斲害其創意。他完全不顧網路文化的隱顯曖昧空間,粗魯的將之拖到大眾面前並加以道德批判,讓原屬與網路間的樂趣或單純互動變成對無論哪方而言都沒有預期到的痛苦折磨。(我想這在溜鳥俠事件是最清楚的)

由於此次中國時報的嚴重脫軌報導,讓批踢踢的hate版不能表達恨意,匿名版無法匿名,許多版面被迫要壓縮其自由發表空間。我們鄉民們該從這個事件中學習到一些什麼東西,但完全不需要以另一種惡質媒體粗暴攻擊來得到這種結果。實際上我們不停的經歷各種事件,從中商量妥協,而逐漸改善我們的網路環境,但是主流媒體的惡質報導除了激起網眾憤怒外,並不會改善我們的網路生態。

這並不是我們要以網路的特殊性來拒絕跟社會的其他部分溝通,而是網路的特殊性一直是其他媒體建構出來的。網路一直都是跟現實社會緊密連結者,而其他媒體往往將之獵奇般的特殊化,更阻絕社會其他部分跟網路世界溝通。換言之,這種粗魯的介入從來不是網路文化與社會溝通的方式,網路文化有自己與社會間的互動,不需要其他媒體介入。

主流媒體的腐敗眾所皆知,這裡無須多加評論。大家對平面或視聽媒體之沉淪與墮落心裡有數。主流媒體自許為民眾意見代表,受政治與商業勢力左右,卻毫無自制,自我檢驗的機制,能力與意願,相較於BBS空間大家努力與求取自由與節制的平衡,這老大勢力簡直顢頇而自大。除了平日表達不滿與無力之外,當其顢頇自大侵犯到我們網路文化中建立起來的特色時,我們豈能不深自檢討,並且提出抗議?

陳洛薇記者的不良紀錄與這些報導對網友們的可能影響

陳洛薇記者為製造聳動話題,創造所謂報導價值,而擅自扭曲網路訊息,忽視網路使用者權益的前科,已經累積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她扭曲數字讓政大學術排名台灣第四十八以求報導效果,而不顧政大學生與校友的心情。她誇大報導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動物戀網頁讓其負責人何春蕤教授屢上法庭,不僅壓縮網路上性異議,性多元的討論空間,更是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幫兇兼主謀。她主動且擴大報導溜鳥俠事件,讓原是網友間戲虐有趣的打賭,成為當事人難以負擔的壓力。如今,她更不顧原發言者不願意擴大此事的意見,將之大幅報導,甚至選擇性誇大扭曲細節,造成對當事人更大的傷害,而中國時報不明事理的主編更將之放上頭版頭條,佔據最主要的版面,不僅降低該報的格調,違反新聞的原則與道德,各是對所有網路使用者的無禮挑釁!

試想,當你在網路上一時玩笑話都可能變成明天報紙頭條,傷害你不想傷害的人﹔試想當你在網路上所有的行為與言論,都可能被一個無所不在的老大哥監視,成為你沒有預期到的機構或個人用來定你罪,評判你的依據﹔試想當BBS站台都懼於其他機制因為媒體引來而越來越嚴重的干預,讓你每po一篇文章都要戒慎恐懼。這將不是恐嚇或幻想,而是進行中越來越頻繁的事件。

(兔槽版不能兔槽?性版不能談性?八卦版不能八卦?恨版不能罵幹?)

而這些事件,都是某些記者或媒體,為了自身利益而導引出來的。他們完全不尊重你在網路上發言的著作權,不尊重你網路身分所代表的人權,不尊重你在網路上發言行動的自由權,不尊重你實際生活的隱私權。而以所謂報導自由掩蓋自己從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我們可以怎麼做 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相較於網路上的管理者與使用者所做的努力,主流媒體絲毫沒有反省的能力這點實在令人心寒,而且效應不斷擴大。針對這一點,如果我們都是受益於網路文化,BBS發言空間的網路族群,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表達我們的不滿?

我可以想到的是: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

或許大家會認為,這樣做有何意義?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既然hate版可以同時有一萬人在板上,如果大家都拒絕時報產品,以營利為目標的時報集團會損失多少潛在消費者。更不用說,主要分布在15-35歲的BBS使用族群,跟多少時報集團產品的目標消費者重疊。

更重要的是,這種宣示性的拒絕消費,如果引起夠大的效果,時報集團將賠上他們的企業形象,其效應將比拒絕消費更大。

中時報系一向(或曾經)以最受知識分子重視的報紙自居,如果他失去了現在或將來會成為知識階層的學生族群,BBS使用族群支持,而在其他層面又顯然不能與其他報系競爭,那想想看,這個報紙還會剩下什麼?如果經營者還在乎網路族群,或者是我們表現出夠強的實力,我相信懲處與道歉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或許有人會認為,墮落的媒體那麼多,影音媒體尤其誇張,針對中國時報有鳥用?

然而,首要原因是,中國時報這此逸軌的太過離譜了。把BBS恨板上的消息當成代表報紙精華的頭版大頭條?就算是最低級的報紙都不會這麼做,更何況曾經以報導品質自豪的中國時報。同時也是因為中國時報的誇張報導,而引起其他影音媒體的跟進。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在台灣報業史算是標竿之一的中國時報這麼離譜的
行為不表達抗議,要對怎樣的行為才能抗議?如果他們沒有辦法約束自己,我們又不表達不滿,只在網路上激憤,那又會有何用處?

因此,如果大家都受益於網路文化,珍惜網路上的自由與已有的成果,不希望自己的隱私與自由被侵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抵制時報產品,直到他們道歉。

如果有人同樣這樣的看法,希望可以用BBS上各種方式,如推文或回文表達贊同之一,當然也歡迎以不打擾別人的方式傳達給別人知道。如果不同意這種方式,也希望能有理性的批評與討論。

謝謝各位看完的鄉民.....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