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3

他們抓不住真相 (translated by Fitzwilliam.bbs@ptt.cc)

之前板友提供的那篇洛杉磯時報評論台灣媒體的專欄。
我試著把它給翻出來。

http://tinyurl.com/5vvc4
(需登錄LATimes會員)

(by Mark Magnier, Times Staff Writer)

台灣媒體用盡一切辦法製造新聞,即使事件根本不存在。媒體改造者對如此放縱無忌的媒體文化也毫無辦法。


【台灣‧台北】

身著亮藍色套裝,戴著墨鏡的艾爾頓‧強爵士在午夜時分來到這裡時,在機場歡迎他的是一群向他推擠上來,對著他的臉猛按快門,並且咆哮著問問題的本地記者。

這位流行樂巨星想要躲開,但很快就面紅耳赤,開始怒罵三字經。

義不受辱的台灣記者們也回嘴大罵。有些人叫他滾到別的地方去。

「要是台灣人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很樂意離開台灣。豬!你們這群豬!」這位擁有爵位的藝人,在去年秋天發出這樣的怒吼。

「我去過六十個國家,機場裡的那些電視記者和攝影記者,是我見過最沒教養的。」幾個小時後的演唱會上,坐在鋼琴前的強對歌迷說:「如果我侮辱到任何台灣人,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可是對於那些人,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衝著他們的。」

姑且不論大明星的裝腔作勢,但台灣媒體確實是全亞洲最具攻擊性的。在台灣這個地方,文字和電子媒體時常為特定政商勢力搖旗吶喊,而人們對毫無節制的新聞自由看法也呈兩極化:或譽為對執政者大無畏的監督,或視之為亂源。

媒體內外的改造者們早已對媒體的放縱不羈,以及對他人名譽和生命的破壞力量憂心忡忡,也努力抵抗媒體內部蔚然成風的煽色腥、黨同伐異和腐敗墮落。有些人則辯稱,媒體只是台灣社會的寫照,反映這個亞洲最自由開放社會的現狀。

對島國這些自命為伍華德和伯恩斯坦(兩位揭發水門案的記者)再世,卻獲得食人魚、吸血鬼,和各種不堪入耳稱號的傢伙避之唯恐不及的,還不只是外國名人。幾年前,當時的台灣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在出訪多明尼加後甩開記者,秘密走訪烏克蘭,結果全台灣各大報社全體動員,在全球各地四處搜索他。

過了幾個月,外交部長章孝嚴又在出訪南非途中上演類似的脫逃戲碼。在密訪比利時後,章氏一回到台北就被憤怒的記者圍剿,於是提出「外交煮飯論」為自己辯護。他說,在記者的緊迫盯人之下辦外交,就像煮飯時鍋蓋不停被人掀開一樣。

但為免進一步開罪這些靠墨水吃飯的傢伙,他連忙道歉,並請求記者們見諒。

還有人指控,幾年前電視明星白冰冰的女兒被綁架時,就是因媒體的放縱而造成致命後果。這位歌星批評媒體駕著大小車輛和直昇機追著她全家跑,甚至在交付贖金的過程中窮追猛打。

「你們是在幫我還是害我?」她在一場記者會問道。

在她女兒的屍體尋獲之後,對媒體的控訴也就更尖銳了。「記者有罪!」白家鄰居們拉起了這樣的布條。

新聞界則少見反省,他們將問題歸咎於編輯的壓力。

「你漏掉這條新聞的話,從十四樓跳下去還便宜了你。」一位《聯合報》編輯在報社十四樓開會時說的這句話,後來被一篇呼籲媒體改造的文章引用:「你應該爬上二十樓,再跳下去!」

在台灣這個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裡,據政府統計,共有六個二十四小時播送的電視新聞台,4185家雜誌,172個廣播電台,135個有線電視台,2524家報紙,還有977個地方新聞通訊社。批評者說,收視率的肉搏戰帶來的只是對色情、謀殺、道德敗壞和綁架的渲染。

台北世新大學的新聞系教授管中祥,說到他的一位得意門生在某家地方電視台找到工作,卻在幾個月後匆匆辭職的故事。上司要她穿一件短裙,跨過排水溝裡的針孔攝影機,以完成一個關於遍布台灣的針孔攝影機如何偷拍猥褻鏡頭的「追蹤」報導。電視台手上沒有猥褻的影片,所以得自己製作一個。

管說,這位初入社會的學生強烈反對,她的老闆則反問:「你要的是良心,還是收視率?」

台灣媒體的性格部分反映了它的演進過程,有人把這樣的轉變說成是哈巴狗變成瘋狗。在1988年之前,主流的報紙和電視台都是國民黨政權的傳聲筒,協助他們維持數十年的鐵腕統治。

政府控制的減弱帶來了私有化,但幾家重要的電視台仍由政黨經營。政治在這個兩極對立的社會裡是血腥的格鬥(立院諸公的鬥毆直到幾年前仍屢見不鮮),而媒體的客觀公正最多只能說是時好時壞。

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當局,自有一套操縱媒體的手段,也有人說是操弄真相的手段。「台灣媒體的行徑實在很可恥。」華府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的葛萊儀(Bonnie Glaser)說:「但政府也經常參一腳。雙方都毫無顧忌。」

新聞界的守門人表示,有兩億五千萬的預算是用在「說服」電視台邀請將領和政府希望的人選上談話性節目,及編寫有利於推動政策或宣傳政令的劇本之上。

「台灣政府在國外搞金元外交搞了這麼久,當然也會在國內這麼做。」師大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以當局付錢給外國政府換取邦交的作法比喻。

以小利籠絡新聞界,換取有利報導,在送禮傳統往往根深柢固的亞洲文化裡可謂司空見慣,目前也仍是台灣媒體的一大問題;儘管許多媒體觀察家認為這一現象正逐漸消失。

廣電基金會董事長,同時也是大學教授的盧世祥,兩年前開過一門關於新聞倫理的課,結果沒有一個新聞系的學生選這門課。他問學生們為什麼,有幾位學生回答,他們不想被現實世界裡毫無用處的道德束縛,讓自己「精神分裂」。

大多數新聞機構極少查證消息來源,也極少更正錯誤報導。記者都知道,搶先同業一步就能獲得重賞,報導錯誤也無需付出什麼代價。誹謗罪的傳統根本不存在。

「許多記者根本不查證他們的報導。」TVBS新聞網的資深記者陳昭仁提起台北一樁爆炸案的報導。友台在九點新聞裡發出一條最新消息,指當局已經逮捕一名嫌犯。

「我跟老闆說這是錯的,但他要我報了再說。」陳說:「然後到了十點,大家都在最新消息中說,那個人不是嫌犯。」

在去年總統大選裡,每家電視台都爭先恐後公布結果。某家電視台報導國民黨獲得八百萬票,當它知道國民黨其實只得了600萬票,尷尬的電視台趕緊停止計票,並宣布最新資料還沒送到。

然而,在一個國家政治領袖極少受到挑戰的世界裡,台灣記者對政治人物的攻擊性,和對大明星一樣強悍。資訊自由流通,其中一部分是事實。在包道格(Douglas Paal)2002年就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成為實際上的美國駐台大使之後,敏感消息的迅速曝光就一直令他困擾不已。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記者協會和自由之家等監督團體在2004年的調查結果,台灣媒體擁有全球最高的新聞自由度。

不過,還是有人希望媒體能做些有意義的改變。

「從政治談話節目到新聞,綜藝節目,本地的電視節目全是一片慘不忍睹。」新聞局長林佳龍在一篇呼籲媒體改革的文章裡寫道:「媒體環境與機制的再造是當務之急。」

改革的呼聲正持續高漲,其中也包含了對政黨色彩和過度商業化減弱媒體告知大眾能力的憂慮。一項新法案要求所有政黨在年底前放棄他們在媒體持有的股份。廣電基金會也鼓勵全民杯葛不負責任的媒體,並提出誹謗告訴。名譽被媒體損害的人也開始打贏官司。

其他提升節目水準和媒體社會責任的提案也陸續出籠,包括一個以英國BBC或日本NHK為原型,由政府補助或訂戶繳費支持的公共電視網。

2003年,在被輿論批判為假中立之名偷渡政治利益之後,政府決定放棄對全台最大的六家中文報紙的報導正確度和公正性評比計畫。決策官員也做出回應,要求媒體更善盡自律之責。

媒體改革能在多快的時間見效還有待觀察,但也有論者相信,媒體只是反映了社會百態。

「我們的民主很可悲,媒體也一樣。」中天電視網資深副總裁陳浩說:「台灣社會既不穩定,又充滿黨派對立,我們得找到一個中間地帶。解決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容易。」

在那之前,名人和政客仍需繼續抵抗媒體的窮追猛打。電視主播出身的陳說:「我們帶給他們知名度。這是他們要付的代價。」

2005-03-02

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by CharlieL@ptt.cc)

我保留轉載權利,所以,歡迎網友轉載!

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CharlieL @ PTT

2005.03.02 中國時報的社論標題是「如果沒有政客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同一天的頭條新聞,由署名陳洛薇的記者報導「東海大學,劈腿事件喧騰網路」,詳觀其內容,我不禁要說,「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個人認為,台灣的記者們有三大問題。這篇文章,正好把三大問題全部點了出來。首先,報導譁眾取寵有餘,深入報導不足。姑且不論劈腿的正當性,恕我請問,一件有關兩男一女私人隱私的事件,為何得以成為中國時報這份台灣發行量數一數二報紙的頭條?在批踢踢BBS站上,人氣上千上萬並非首遭,奧運棒球比賽亦曾在
該站棒球版有熱烈討論,卻從未見記者有類似的報導。難道是今日中國時報的編輯加所有的記者都寫不出更好的稿件,才拿這份出來濫竽充數?退一萬步說,就算這份稿件具有新聞性,記者又做了哪些深入的報導?從文章看來,恐怕連訪問當事人都沒有做到,僅靠BBS上流傳的文字,抄了抄就可以拿來報導,事件的真實性僅
靠一小段與東海大學校方有關的部份來維持。尤有甚者,第八版的批踢踢小檔案,抄自該站的網路介紹。遺憾的是,不但是抄襲,還不小心漏抄了一段,讓人不知報導中的「兩站」所指為何?這樣的報導品質,我再請問,難道這就是我們大學新聞系教出來的水準嗎?

再來,記者的中文閱讀和寫作能力,都大有問題。閱讀能力方面,在抄襲的文章中,原文作者明白表示「不希望再討論此話題」,編輯和記者都視而不見,在報紙頭條繼續討論,說難聽一點,如果當事人因此而被逼上絕路,不知這位陳姓記者是否要負責?寫作能力方面,抄襲當事人文章也罷,文字內容不加修飾,也不知是沒
有能力修飾,還是譁眾取寵的後遺症,總之報導不像報導,小說不像小說,如果這種品質的文字,就是中國時報的頭版頭條,余先生地下有知,恐怕也要大罵吧!

最後,記者的道德及法律素養低落。數日以前,本人才在批踢踢站的法規處理版,才剛看到陳姓記者的案子,他由於不顧該站的使用規定,在各版發表廣告類文章徵稿,遭受到該站的處置。現在,又看到他利用記者的身份,報導一篇如此「狗仔」的文章,什麼時候中國時報已經向這樣的狗仔新聞看齊了?有這樣多的版面,怎麼
不拿去報導對我們國家人民更重要的話題,例如,多多分析一下,「台灣走不出困局的理由」?

還是,其實中國時報只敢在社論裡檢討政客,卻不敢檢討自己。台灣走不出困局的理由,就是因為我們把重要的媒體都拿去報這種沒有意義的八卦新聞,而沒有用來維護人民知的權利。社論中說,「朝野的政治領袖們,是不是欠台灣人民一句道歉?」,我也要問,偉大的記者和編輯們,是不是欠台灣人民一句道歉?因為我們真
的覺得,「如果沒有記者們搞糟的話,台灣會更好!」

(本文作者為批踢踢實業坊退休站長,惟以上言論不代表該站意見)

請勿刪稿,另本文作者保留著作權及轉載文章權利。

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by wuliaude.bbs@ptt.cc)

(有點長 但希望有人可以看完....)

鄉民站起來!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中國時報教育線記者陳洛薇一項慣常擷取BBS文章,製造聳動新聞,前科累累,往往造成對當事人與網路文化的傷害。如今她更擷取PTT恨版網友發洩文章,小題大作,而中國時報主編更為求聳動,完全不顧職業道德,將此無新聞價值的訊息置於頭條,不顧著作權剽竊網友文字,加強偏頗描寫,甚至刊出疑似主角的照片。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困擾,更嚴重侵犯BBS自由開放的文化。如果你我曾經受益於網路文化,網路是你我生活中的一部份,我們都該譴責陳洛薇記者與中國時報的粗暴行為,並且加以抵制。

網路文化中的自由開放並非憑空得來 卻容易被傷害

我們生長的時代,網路已經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其中BBS從九零年代開始發展,豐富許多人的生活。我們在BBS營造的文化當中自由的交換意見,取得資訊,溝通歧見,發洩情緒,安慰心靈。BBS 對許多人而言,不僅是物質上的便利,更在精神上豐富了我們。

不同於門檻較高,從經營管理,消息發布等等都呈階序權力運作,且與現實政商勢力糾結不清的主流媒體(如報紙,電視,出版等),主要建基於學生社群與學術教育網路的BBS 站作為一種新興媒體,顯然有自由開放的特色。他不嚴格設限發言者的門檻,他對各種言論的容忍程度較高,他的訊息發送即時回應也即時,他的管理者位置與發言者位置較接近,他較不受政商利益團體左右,他准許各種歧異且富有創造力的語言形式,他的參與社群相對而言權力關係較為平等,且這群人必然將是我們社會的中堅。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享受了BBS的便利與自由,然而我們卻也知道,這種種便利與自由並非憑空得來。

就台灣最大的BBS站批踢踢而言,批踢踢從台大宿舍的小站成長為全台灣使用者最多的站台,絕非商業團體的支持或政治勢力的介入,而是有一群人無私地營造一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他們與使用者溝通互動,創造出各種民主而可行的制度,從版主,群組,到法庭等,順應實際需求開發各種工具與模式。批踢踢成功的地方在於有一群人的奉獻,讓此意見空間的運作更為完善,且同時保有自由開放的特質,而終成為台灣網路族群,網路文化的重鎮。

相信像我這從批踢踢草創之始一路上來的使用者,都會承認批踢踢是網路文化自發性地由管理者與使用者共同自治與自制的一個優良範例。BBS作為一種新的傳播媒體,其運作方式還有待摸索,如何可以保持自由開放的特質,並且不傷害他人的權益與自由,當然有其努力空間(但是我們也要同時注意,即使存在幾百年的主流媒體,也從來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然而這種主流強勢媒體肆無忌憚的粗暴介入與侵害,不僅無助於網路文化的成熟,甚至可能戕害已有的難得成果。

主流媒體粗暴的侵害 只會扼殺網路文化的自由風氣 並顯示主流媒體的腐敗

BBS不同於主流媒體而受年輕族群歡迎的特點很多。例如他是一個小眾媒體,發言者與回應者共處於一種文化,對彼此的行動可以預期,並且知道會有與自己相似的人,對自己的意見產生共鳴。例如他是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可以讓我們發揮自己的創意,發洩自己的情緒。例如他同時具有隱與顯的曖昧樂趣,我們可以顯現自己的意見,可以隱藏自己的身分,在各種扮演與更換,發表與躲藏當中,製造更多彈性空間,以此包裝自己的情緒慾望與創意。

然而在中國時報這次的事件中,掌握主流權力的報紙媒體完全不尊重網路媒體的特性,不尊重其使用族群,完全以自己的利益驅使,破壞網路媒體的自由與互信。他將屬與特定族群文化的訊息粗暴地強力傳播到發言者完全沒有預期的角落,引起所有網路使用者不樂見的效應。他自許為全民知識權的代表,卻實質扮演保守勢力道德檢查的角色,迫使社會上其他權力團體(如學校,法院,政府)不得不介入原本無傷的網路互動,實質驅使推動社會上其他勢力壓迫網路空間的自由發表權,特殊並污名化網路族群,斲害其創意。他完全不顧網路文化的隱顯曖昧空間,粗魯的將之拖到大眾面前並加以道德批判,讓原屬與網路間的樂趣或單純互動變成對無論哪方而言都沒有預期到的痛苦折磨。(我想這在溜鳥俠事件是最清楚的)

由於此次中國時報的嚴重脫軌報導,讓批踢踢的hate版不能表達恨意,匿名版無法匿名,許多版面被迫要壓縮其自由發表空間。我們鄉民們該從這個事件中學習到一些什麼東西,但完全不需要以另一種惡質媒體粗暴攻擊來得到這種結果。實際上我們不停的經歷各種事件,從中商量妥協,而逐漸改善我們的網路環境,但是主流媒體的惡質報導除了激起網眾憤怒外,並不會改善我們的網路生態。

這並不是我們要以網路的特殊性來拒絕跟社會的其他部分溝通,而是網路的特殊性一直是其他媒體建構出來的。網路一直都是跟現實社會緊密連結者,而其他媒體往往將之獵奇般的特殊化,更阻絕社會其他部分跟網路世界溝通。換言之,這種粗魯的介入從來不是網路文化與社會溝通的方式,網路文化有自己與社會間的互動,不需要其他媒體介入。

主流媒體的腐敗眾所皆知,這裡無須多加評論。大家對平面或視聽媒體之沉淪與墮落心裡有數。主流媒體自許為民眾意見代表,受政治與商業勢力左右,卻毫無自制,自我檢驗的機制,能力與意願,相較於BBS空間大家努力與求取自由與節制的平衡,這老大勢力簡直顢頇而自大。除了平日表達不滿與無力之外,當其顢頇自大侵犯到我們網路文化中建立起來的特色時,我們豈能不深自檢討,並且提出抗議?

陳洛薇記者的不良紀錄與這些報導對網友們的可能影響

陳洛薇記者為製造聳動話題,創造所謂報導價值,而擅自扭曲網路訊息,忽視網路使用者權益的前科,已經累積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她扭曲數字讓政大學術排名台灣第四十八以求報導效果,而不顧政大學生與校友的心情。她誇大報導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動物戀網頁讓其負責人何春蕤教授屢上法庭,不僅壓縮網路上性異議,性多元的討論空間,更是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幫兇兼主謀。她主動且擴大報導溜鳥俠事件,讓原是網友間戲虐有趣的打賭,成為當事人難以負擔的壓力。如今,她更不顧原發言者不願意擴大此事的意見,將之大幅報導,甚至選擇性誇大扭曲細節,造成對當事人更大的傷害,而中國時報不明事理的主編更將之放上頭版頭條,佔據最主要的版面,不僅降低該報的格調,違反新聞的原則與道德,各是對所有網路使用者的無禮挑釁!

試想,當你在網路上一時玩笑話都可能變成明天報紙頭條,傷害你不想傷害的人﹔試想當你在網路上所有的行為與言論,都可能被一個無所不在的老大哥監視,成為你沒有預期到的機構或個人用來定你罪,評判你的依據﹔試想當BBS站台都懼於其他機制因為媒體引來而越來越嚴重的干預,讓你每po一篇文章都要戒慎恐懼。這將不是恐嚇或幻想,而是進行中越來越頻繁的事件。

(兔槽版不能兔槽?性版不能談性?八卦版不能八卦?恨版不能罵幹?)

而這些事件,都是某些記者或媒體,為了自身利益而導引出來的。他們完全不尊重你在網路上發言的著作權,不尊重你網路身分所代表的人權,不尊重你在網路上發言行動的自由權,不尊重你實際生活的隱私權。而以所謂報導自由掩蓋自己從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我們可以怎麼做 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相較於網路上的管理者與使用者所做的努力,主流媒體絲毫沒有反省的能力這點實在令人心寒,而且效應不斷擴大。針對這一點,如果我們都是受益於網路文化,BBS發言空間的網路族群,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表達我們的不滿?

我可以想到的是: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

或許大家會認為,這樣做有何意義?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既然hate版可以同時有一萬人在板上,如果大家都拒絕時報產品,以營利為目標的時報集團會損失多少潛在消費者。更不用說,主要分布在15-35歲的BBS使用族群,跟多少時報集團產品的目標消費者重疊。

更重要的是,這種宣示性的拒絕消費,如果引起夠大的效果,時報集團將賠上他們的企業形象,其效應將比拒絕消費更大。

中時報系一向(或曾經)以最受知識分子重視的報紙自居,如果他失去了現在或將來會成為知識階層的學生族群,BBS使用族群支持,而在其他層面又顯然不能與其他報系競爭,那想想看,這個報紙還會剩下什麼?如果經營者還在乎網路族群,或者是我們表現出夠強的實力,我相信懲處與道歉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或許有人會認為,墮落的媒體那麼多,影音媒體尤其誇張,針對中國時報有鳥用?

然而,首要原因是,中國時報這此逸軌的太過離譜了。把BBS恨板上的消息當成代表報紙精華的頭版大頭條?就算是最低級的報紙都不會這麼做,更何況曾經以報導品質自豪的中國時報。同時也是因為中國時報的誇張報導,而引起其他影音媒體的跟進。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在台灣報業史算是標竿之一的中國時報這麼離譜的
行為不表達抗議,要對怎樣的行為才能抗議?如果他們沒有辦法約束自己,我們又不表達不滿,只在網路上激憤,那又會有何用處?

因此,如果大家都受益於網路文化,珍惜網路上的自由與已有的成果,不希望自己的隱私與自由被侵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抵制時報產品,直到他們道歉。

如果有人同樣這樣的看法,希望可以用BBS上各種方式,如推文或回文表達贊同之一,當然也歡迎以不打擾別人的方式傳達給別人知道。如果不同意這種方式,也希望能有理性的批評與討論。

謝謝各位看完的鄉民..... orz

2005-02-25

沒有結束的 我可以用忘記代替結束嗎?

2005-02-08

新年快樂 :)

蠢魚在此祝大家農曆新年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