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5

回應中時的回應:我們需要的不是轉移注意,而是面對問題! (by wuliaude.bbs@ptt.cc)

網路上開始譴責陳洛薇記者,甚至發起抵制中時產品之後,中國時報跟中時晚報可說主要有兩篇回應之文,一篇是三月三日中國時報編輯張景為發表的<網路劈腿事件的反思>與中時晚報的社評<網路玩得過火>。這兩篇由報方較高階層發表的文章,或許可以代表報方的態度。此外,陳洛薇記者也在bbs上與自己的新聞台上發表帶有恐嚇意味的公開聲明。從他們的回應之中,我們沒有看到檢討或面對,只有轉移焦點與傲慢自大。

陳洛薇記者的聲明不值一批,其秉持道德良心專業提醒當事人以免觸法的行為竟是以色羶惺的口吻大肆報導,並且理直氣壯,可以見得良心之成色。中時與中晚兩篇評論,看似立場持平,其實只是假裝正經,將焦點轉移到所謂網路自律上,對於處理新聞之疏失與受質疑的媒體自律則絕口不提。由此可見主流媒體於外缺乏制衡的機制,對內又缺乏自省的動力,其腐敗與顢頇,可見一般。

以下謹針對中時系統兩篇轉移焦點的誤導式評論提出辯駁。

網路媒體需要自制 平面與影音媒體更需要自制

這兩篇評論不約而同以「網路言論必須負責」、「網路媒體對當事人產生傷害」為重點,逃避了其報導本身言論之不負責、是因為不適任的主編將不適合的報導放在頭版頭條,方對當事人產生傷害。

網路上言論的自制是bbs站上的普遍常識,批踢踢站尤其在這方面堪稱模範。這兩篇評論都提到網路的自由性,試圖將風波責任推到網路使用者身上。網路的自由性乃是因為他的組織方式與其他傳統媒體不同,且是一個新興媒體,各種試探互動都正在發生中,其他社會機制未能全盤掌控。然而就是在這未能掌控之處,許多創意與可能性也不停從中發生。在外在機制試圖掌控之外,網路自身也一直試圖建立較之傳統媒體更民主自由的自治方式。然而網路上言論的自由與限制,是一個需要不斷辯論的課題,中時一廂情願式為了掩飾其錯誤將之打成一片的粗暴論說,正顯現出其對網路性質的錯估與輕視。只是抱者粗糙的威權思想要「通通抓起來」,並未認真思考網路之特質。

BBS:小眾團體的文化與傳播特性

在此我首先代替中國時報沒做的工作,大膽地陳述BBS作為一個小眾同質團體具有的傳播特質,由此我們才可以開始討論網路媒體的「規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訊息之傳播者在傳達訊息時必然有預想的對象,預期對方有何回應,然後在特定場合與方式之下,選擇其訊息之內容與形式,而訊息之效力、信度與接受性,乃隨者傳播者、傳播方式與受傳播者的互動而有所不同。

舉例而言,當微積分教授在課堂上講授微積分時,他會預期課堂底下坐的是要聽課的學生,而他就這預想的對想講授學問或說冷笑話。教室這個場合並非全然封閉的,可能會有野貓或收垃圾的婆婆或走坐課堂的學生,這時候教授講的內容對他們而言就難發生學問上的意義(我們當然不排除老婆婆被啟發成為心靈捕手的下個人選),他們可能選擇離開。同樣地,將微積分教授上課的內容在其他地方播放,如電影院、便利商店、澡堂、彩卷販賣處,可能會被當成噪音,或者明牌的啟示,而不會達到教授預期的效果。

同樣地,BBS的確如教室一樣是可以公開來去的場所,但是公開性也有很多不同層次,如同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任意來到微積分教室(尤其當雨大又天氣冷人在南部度假時)。主要建基於教育網路與學生族群的BBS當然有他場所與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我們考慮到當網路留言版、部落格等各種方式都可以取代BBS的功能,但在其他國家不那麼盛行的BBS在台灣卻不見衰落,反而發展出更多特色),並且其使用者分享某些共識,形成某種文化。當我們在BBS上發表文章的時候,我們會預期是哪些人在看,且用從BBS上發展出來的特別表達形式,因為你知道對方看得懂,許多幽默或更多豐富的意義就在裡頭。當一個不熟的使用者面對者種表達形式時,他可能格格不入(這種狀況稱為「新警察」),而阻礙他與其他使用者分享同樣的訊息。但是當他進入了這個文化,他便可以以此表達出自己的意見,並創造出各種新形式。另一方面,BBS的使用者分享同樣的文化,對於BBS訊息的效力、信度與接受性,也具有相似的預期。尤其在對性質分得清清楚楚的各版,每個版發展出的不同特色,可讓使用者掌握其中微妙的差異。

便是因為BBS是相對自由且由特定小眾成員組成,他們和其他小眾團體(如同性戀、鐵道迷、cosplayer)類似,都在特定的場合以特定方式發展出特定的溝通方式,對訊息的性質也有特定的共識。而同時,其內部的控制則更仰賴成員中自然培養的共識。例如在BBS上發表的空間很容易被「洗版」這種行為破壞,但是由於大家有洗版是低級行為的共識,因此洗版者會被譴責,而內部自己控制了這種逸軌行為的發生。這些特定的族群組成的溝通方式雖與所謂的(想像出來的)「大眾社會」有別,但是他們從來沒有要自絕於跟社會其他部分的溝通。他們內部民主式的自我控制會使他們維持與所謂社會規範不至於發生重大衝突,而當他們面對所謂大眾社會時,也會改換其溝通方式(像cosplayer在會場上這樣穿,上教堂的時候,還是以正常的穿著跟其他教友溝通啊----不知是否有天主教徒cosplayer現身說法)。倒是大眾社會對他們異於己的溝通方式缺乏容忍,而透過
媒體的再現將之特殊化污名化,招換出一個虛構的所謂社會大眾,粗暴地將這些族群排除在外,如同媒體對同性戀族群窺奇式的報導,以及屢見不鮮的,大眾媒體加諸網路族群的刻板印象,諸如不負責任、與社會脫節、缺乏理性、個性古怪、愛用密語、色情暴力等。這次中時對這起事件的報導,其實正是這種污名刻板化的產物。

中國時報粗暴介入引起的效應與應負的責任

以這次發表在批踢踢恨版的事件來說,看到訊息的BBS使用者可以了解訊息的脈絡,未必將之視為全然真實,而且可以了解恨版發洩情緒的性質,帶著戲謔有趣的態度。而接受到訊息的人也就是這個族群,他們人數不多(只是在網路上聚集在一個小小的版面上顯得像「民眾」)且背景性質相似,以BBS的文化,相信隔一兩天這訊息就會煙消雲散。不可否認,在BBS上即使是戲謔的言談也可能對當事人產生傷害,但由這起事件,真正的傷害卻是因為主流平面媒體的介入,正是由中國時報的報導造成的。

中國時報的傳播特性則與BBS有很大的不同,任何一個人用膝蓋想都知道。時報評論將之混唯一談,試圖以此脫罪。中國時報作為一個全國性的平面媒體,當然有他的預期讀者,如至少是認識漢字的人。但透過商業力量等介入,其接受訊息者的範圍遠比BBS廣闊。尤其其門檻低(沒有十元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讀到),不用電腦網路。作為一個接受者更多的媒體,對訊息負責的層次遠應比小眾媒體高,然而中國時報未經查證加原流傳在小眾特定媒體間的訊息拉出他的脈絡,丟到一個未預期的接受群中,試圖以這種格格不入感、試圖藉由別人的尷尬與難
堪,吸引一個更難預料的群眾的目光,已達成其商業利益(如同東森新聞報導所謂同性戀密會地)。而在製造出衝突與不快、達成其商業利益之後,賴掉自己將訊息錯置引起風波的責任,回過頭來指責原來的小眾團體沒有規範。是誰沒有規範?試想,若不是中國時報以頭版不經查證的報導一個小眾媒體上身分不名的人發洩情緒的發言,將這原屬於幾個人之間流傳的訊息丟在全國觀眾面前,引起其他媒體注意,而從中收取利益的話,這一段短短的,連真實或虛構都不明的文字,在批踢踢鬧過就算,何來如此效應?BBS何德何能?

(在此暫時略過對於網路媒體與平面媒體訊息「信度」與「真實性」的討論,雖說平面媒體之傲慢來源之一,便是自以為獨占了已不存在的信度)

因此,這起事件是誰缺乏規範很清楚。是一個懶得跑新聞、懷抱惡意的失職記者,一個無法分辨新聞價值、只求譁眾取寵的主編,以及一個自許為台灣質報,卻無法控制代表報紙精神的頭版之報系。這起事件不僅是中國時報錯誤的處理糟蹋了自身的格調,更是對社會特定小眾族群文化之暴力與侵犯。他們建構出小眾族群
不與社會主流文化接觸的牆(如社論中指責網路族群沒有規範),不尊重屬於特定族群的文化,將之特殊化,以頭版標題的規格排斥到社會的邊緣。

媒體之惡質競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然而媒體不能以單純無知的面貌故意忽視其對社會的影響力。他們不會不知道放頭版是怎麼一回事,不會不知道這樣對當事人會有怎麼樣的衝擊,不會不知道報紙報導的效力絕對比BBS上流傳來的鉅大。如果對此明知故犯不能加以反省,甚至推委到受害的整個網路族群身上,只更顯現出他們的冷血與自大,不僅不尊重其他特定族群的人權,更是利用其影響力牟利,並混淆社會整體之價值觀。

假使如其所言,「媒體需要自律與責任感」,「傳播是一個專業,更涉及道德與法律」,「網路的遊戲規則與倫理也有待建立」,中時的評論更顯現出他們比自發性的BBS族群更無法負擔起重責大任。不僅缺乏自律與責任感、破壞已建立的遊戲規則與倫理,其專業(如特別挑情緒發洩文字中的色羶腥部分、故意以曖昧的字句使得學校「有其人」的指證成為「有其事」指證)更是漏洞百出。

如果這是我們的中國時報,教育部長的名言,可能要轉贈到你們身上。

我們可以怎麼做及給中國時報的建議

基於中國時報不知反省與敷衍塞責,我(卑微地)重複我上一篇文章的建議: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

這次針對中國時報,並不是將所有媒體的過錯都放在一家報紙身上。時報應該要知道,這次反應之激烈,便是因為大家累積了對大眾傳媒的不滿與憤怒。而時報這種不顧報格將網路消息放頭條的嚴重逸軌,正是激發大家憤怒的燃點。

媒體不應該以觀眾愛看來搪塞,忽略其實自己扮演主動提供訊息的腳色;更不應該以「滿足大眾知的權利」這種用爛的理由來掩飾自己藉扒糞以牟利的事實。我們也知道平面媒體在狗血競爭下的艱困處境,即使別人爛不是自己也可以爛的理由。然而時報也應該體會到,當他們從第一大報淪落到第四名,若要走腥羶色的
路子,絕對比不上蘋果日報。就算中時每天都把劈腿放頭版,會買蘋果的也不會因此買中時。反而在另方面,經歷這起事件,對媒體憤怒的集結,我們將讓時報失去以往引為自豪的知識階層支持者(相信「前」時報讀者都可以明顯察覺時報標題不堪的改變)。無法爭取到被吸向重口味的讀者,又失去對媒體亂象失望的讀者,時報將兩頭落空,更被排擠到邊緣,成為一個不成氣候的小報。

時報應該體會到,與蘋果以及SNG連線等媒體的競爭完全沒有贏面。美國紐約時報與英國泰晤士報都以品質與信賴感而非以銷量作為資產。如果大家相信社會上反媒體亂象的族群可以形成一股人數夠多的力量,這個日漸擴大的族群方是時報可以爭取而不該流失的資產。

假使時報是仍有理想性的報紙,裡頭仍有具傳播理想的成員,那麼我建議時報:立即道歉,採取適當懲處。假使時報真如其論評中提及的重視媒體自律、媒體亂想,以時報以往與知識界因籌辦各種關懷公共事務之研討會與知識界建立的良好關係,應該運用這個資產,廣集相關議題的人士,舉行一個關於媒體自律、網路
人權、重視多元文化的討論會。利用這起事件檢討媒體亂象,率先糾集對此早已受不了的民氣,或許方是對抗羶腥傳媒的道路。

我們真誠希望時報虛心檢討、誠心道歉,甚至舉辦一個討論會,並且要求時報與其他媒體注重無論是網路上或任何地方的個人權利、尊重不同族群與特定文化、不扭曲報導並承擔報導的責任。

如果時報連第一點都做不到,呼籲各位網友:抵制時報產品,拒絕媒體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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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從上一篇'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延伸的...
歡迎討論..對不起 我是認真魔人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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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支持同志平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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