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5

Blogger的"繼續閱讀"功能

本篇文章出自Chris Chen的My Blog

2006/9/7補述:此篇文章不適用於Blogger Beta版的新Template

這個版本是參考:
程式設計 NEXT SERVICES
作者的程式碼略微改寫的成品,在此特別致謝

優點:不需要逐篇插入特殊的標記,會自動套用在整個Blog(懶人適用)
缺點:行數是固定的,所以沒有辦法每篇自訂中斷處

使用前說明:
本程式碼是使用JavaScript去抓<br>(換行標籤),<br>就代表一行
所以要確定你的文章裡面有足夠數量的<br>,繼續閱讀才會成功

修改範本(記得修改範本前請備份!!)
步驟1:在</style>和</head>中間,插入以下程式碼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PostMAXLine = 4; /*每篇顯示最大行數(大於此會縮起來)(繼續閱讀)*/

function SimplifyPostBody(PostBodyId,ContinueReadLinkUrl)

var strPostBody =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stBodyId).innerHTML;
var strTag= '<BR';
var iTagIndex= strPostBody.indexOf(strTag);
if (iTagIndex ==-1)
{
strTag= '<br';
iTagIndex= strPostBody.indexOf(strTag);
}

var iTempIndex = -1;

for (i=0; i<PostMAXLine ; i++)
{
if (iTagIndex != -1)
{
iTempIndex = iTagIndex + 1;
iTagIndex = strPostBody.indexOf(strTag, iTempIndex);
}
}
var iTargetTagIndex = iTempIndex - 1 ;
var strMiniPostBody = strPostBody.substring(0,iTargetTagIndex) + '<p><br/><a href="' + ContinueReadLinkUrl + '" title="繼續讀下去...">(繼續閱讀 ... )</a></p>';
if (iTargetTagIndex != -1)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stBodyId).innerHTML = strMiniPostBody;
}

</script>


步驟2:找到類似以下的區塊

<div class="post-body">

<p>
<$BlogItemBody$>
</p>
</div>

用以下的程式碼取代:

<div class="post-body">

<div id="POSTBODY_<$BlogItemNumber$>">
<$BlogItemBody$>
</div>

<MainPage><script>
SimplifyPostBody('POSTBODY_<$BlogItemNumber$>','<$BlogItemPermalinkUrl$>')
</script></MainPage>

</div>

步驟3:重新發佈,Enjoy It

補充說明:
前面的程式碼,預設是每篇會保留前四行
要加大或縮小的話,請修改步驟1的程式碼:
var PostMAXLine = 4; /*每篇顯示最大行數(大於此會縮起來)(繼續閱讀)*/

把'4'換成你要的行數即可

2006-10-08

Re: [討論]我的學校不見了 上學好難 (by pooldodo.bbs@bahamut.twbbs.org)

也許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不過就是廢所學校" "搭車搭遠一點就好啦"


台灣還是有很多類似這種偏遠地區的學校
只要參加過康輔性社團的人說不定都有去過那些學校服務
所以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很明白這些小學校需要存在的理由


絕對不是所謂的受教權
什麼是不是能受國民義務教育

今天我們大家有錢,有辦法
我高中的時候每天花30分鐘坐車去學校
我大學的時候常花一個半小時通車去學校
我念研究所的現在每天花40~1小時通車去實驗室

那,如果你住的地方沒有公車
如果家裡沒有大人能夠載你上學
如果你只是一個小學生
而學校在步行需要兩個小時以上的地方

怎麼辦?


一點都不誇張
先前有個版友提到瑞芳也有小學校要廢掉
其中一個是我們系上教授會定時捐錢
我大學時也常跑去的一個學校

我知道他遲早要廢掉
也是一直稱到現在,每隔一段時間就有要廢掉的危險


學生不多,大概每個年級平均不到五個
除了五六年級各自成一班
一二年級合上,三四年級合上

大部分的學生會在學校吃早餐、午餐以及晚餐
甚至連假日都留在學校

不是學生實在太用功
而是大部分都是單親家庭,母親或者父親在基隆或是瑞芳工作
都是從早到晚

學校這麼有經費可以提供學生三餐?
還是說使用了太多納稅人的錢?
說真的,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他們的老師出錢
剩下的就是各地偶爾的捐款


也許有些人知道史上最年輕的校園槍殺案
六歲男童槍殺六歲女童的那則事件
或是看過"科倫拜校園事件"這部紀錄片,裡面有提到

想想這件事情發生的背景
男童是個單親家庭,母親簽了什麼福利法條被迫每天到遙遠的地方上班
從清晨到深夜


台灣沒有氾濫的槍枝,國情也與美國大不同
但這樣長期下來會出問題的
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吧

將那所小學校從他們那裡剝奪後
不就是讓這些小孩陷入這種世界之中嗎?


我再打這篇之前,就知道會摻雜太多主觀意識
但都寫到這裡,也覆水難收了


燦爛的陽光溫暖不到這樣的角落
一個慘被自私的文明遺忘的角落

這是張雨生在"他們"這首歌中的兩句歌詞
我想表達的只是
當你站在那個校園當中,實際的去了解到他們的師生關係
什麼叫做全心奉獻的老師,什麼叫做天真無邪的笑靨

當你感覺到社會的冷漠
當你了解到一個大學生你什麼都改變不了,什麼都做不到
你捐出所有的存款,你犧牲所有的假日
也不可能改善這裡長久以來的問題
你痛恨自己怎麼這麼沒用,怎麼這麼沒有錢
錢不是萬能的,但有了心意沒有錢仍做不出貢獻

所以乾脆裝聾作啞


我曾經指望過"政府"
說真的,我記得我好像在巴哈有po過類似的文章
那次好像吵的是軍購吧

又過了幾年
學校真的要廢了
我們的政府救不了這些學校,也救不了這些學生

我還是不能理解
如果連這些小孩子都幫不了
到底有什麼是重要的?

我不知道倒扁的施先生那募到的一億元花到哪裡去
怎麼不救救這些學校?

為什麼他倒扁可以募到這麼多錢
為什麼捐錢給山中小學還得靠大家捐發票
或者是那種一塊錢兩塊錢的?


當大家都只把焦點放在拇指往上或往下時
這則新聞又將要淹沒在記憶中


我漸漸的搞不懂這社會
我漸漸的搞不懂這台灣


大家都愛台灣,大家都愛台灣的什麼?

2006-10-06

不知道UTF-8的格式要怎麼修正

我文章點下去以後都看不到字。

搬家中 - 我要離開無名

新家地址:http://vegafish.blogspot.com (就是這裡)
由於課業繁忙,一天搬個1~5篇,總有搬完的時候。
以後舊家不會有新文章,請至這裡觀看。

以下內容引述自廢業青年日記,於2006-10-04所發表的「別花時間同不必要的驚喜周旋 」。

....

只是這次殺手級蠢舉之後,我應該會把勸說力道提高到忠告,而且直接排除無名小站作為長期網誌書寫選項的可能。我不認同裝可愛的客服態度,也不歡喜將連線問題歸責於機房位置的運作心態,對於前後不一的承諾更是覺得不可取;就我個人的結論來說,無名小站的經營方式與態度,以及種種欠缺氣度的小動作在某種程度上,必須為部落格這一名詞在台灣公眾心目中受到的認知扭曲負起相當的責任。搬出無名吧,花點時間做一點點功課,前往樂多BloggerMTWordPress或其他任何更負責任的BSP,重點是,如果那樣,現在就不需要辛苦地一個個手動修改圖片連結,不必與無法拒絕的周董奮戰,也不必為此耗費任何腦細胞。

如今無名又再一次搬石頭砸用戶的腳,看來外界過度的吹捧還是比不上實際犯下的錯誤,眼下似乎有一波醞釀中的網誌移民潮,隨著外部備份工具的完成,與指標性部落客的不滿到達頂點而即將開始,無名若是能從這樣實質的表態中學到教訓,或許還有那麼一點機會。

但是從過往無名爆出的幾次類似客服事件與後續處理態度來看,這實在很不可能。

2006-10-04

台灣人血肉模糊的良知,攤平在高速公路上 (by wenli@廢業青年日記)

在2006年10月1日這天,我對自己生存的這座島嶼感到徹底絕望了。星期天上午,有人目擊一輛汽車在北二高樹林收費站附近接連扔出三隻小貓,其中的兩隻當場慘死,另一隻僥倖逃生;對我來說,這三隻貓代表了所有台灣人的良知。其中的三分之二,已經支離破碎面目全非地毀了;剩下的三分之一,我也不知道上哪去喚回。

每當這樣的新聞出現,在PTT貓版、各個動保討論區,乃至於我的內心,總是不例外地出現一而再再而三的咒罵、呲牙裂嘴的詛咒。不信神也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我,卻強烈希望可以目睹生死輪迴的現世果報實現、可以由我親手執行巴比倫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始制裁。然而,每每在這樣一串完整的心理折磨之後,發現什麼都無法改變,犯了髮指罪行的現行犯無法被制裁、官僚體系只在意自己的利益,而另一次類似的打擊,就在不久的未來等著我們。

還記得八月份的男童上吊事件嗎?當時,這家有失教管的家人,將失去愛兒的責任全推卸在一隻幼犬身上。他們在媒體上公然表示基於兩口犬的台灣特有動物迷信,要棄養這隻無辜的狗兒。然而當後來這家人得知棄養動物需要負法律責任與罰款之時,便輕描淡寫地推說是狗隻自行走失。屏東動物防疫所不顧明確的媒體報導證據、目擊者證詞,選擇片面採信這家人的藉口,不以動物保護法追究棄養之責。

台灣人果真勇敢,他們能做出一般有良知的人所不會、不敢做的事,讓動物遭受形形色色非必要非自然的痛苦死亡。大部分動保業務主管單位,似乎只在意如何遮掩自己的醜態,因此公開將動物惡意遺棄者,可以不受處罰;虐待動物的寵物店業者,可以一車把狗載走了事。反過來說,熱心義務幫助收容所的義工,會被報警法辦,自發性的市民送養活動,會被警察與防疫所嚴格刁難。這個體系根本沒有意思執行他們的職權。動保法只是一張不好看的遮羞布,它無力阻擋那後面蔓延的腐臭屍水透滲而出。

歷史會記得這一天:台灣人血肉模糊的良知,滾落在、攤平在那美輪美奐、寬廣平直的六線高速公路上。這將是一座永遠受到詛咒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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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生,護生,與貓狗迷信的深層文化結構

文章出處:廢業青年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