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4

台灣人血肉模糊的良知,攤平在高速公路上 (by wenli@廢業青年日記)

在2006年10月1日這天,我對自己生存的這座島嶼感到徹底絕望了。星期天上午,有人目擊一輛汽車在北二高樹林收費站附近接連扔出三隻小貓,其中的兩隻當場慘死,另一隻僥倖逃生;對我來說,這三隻貓代表了所有台灣人的良知。其中的三分之二,已經支離破碎面目全非地毀了;剩下的三分之一,我也不知道上哪去喚回。

每當這樣的新聞出現,在PTT貓版、各個動保討論區,乃至於我的內心,總是不例外地出現一而再再而三的咒罵、呲牙裂嘴的詛咒。不信神也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我,卻強烈希望可以目睹生死輪迴的現世果報實現、可以由我親手執行巴比倫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始制裁。然而,每每在這樣一串完整的心理折磨之後,發現什麼都無法改變,犯了髮指罪行的現行犯無法被制裁、官僚體系只在意自己的利益,而另一次類似的打擊,就在不久的未來等著我們。

還記得八月份的男童上吊事件嗎?當時,這家有失教管的家人,將失去愛兒的責任全推卸在一隻幼犬身上。他們在媒體上公然表示基於兩口犬的台灣特有動物迷信,要棄養這隻無辜的狗兒。然而當後來這家人得知棄養動物需要負法律責任與罰款之時,便輕描淡寫地推說是狗隻自行走失。屏東動物防疫所不顧明確的媒體報導證據、目擊者證詞,選擇片面採信這家人的藉口,不以動物保護法追究棄養之責。

台灣人果真勇敢,他們能做出一般有良知的人所不會、不敢做的事,讓動物遭受形形色色非必要非自然的痛苦死亡。大部分動保業務主管單位,似乎只在意如何遮掩自己的醜態,因此公開將動物惡意遺棄者,可以不受處罰;虐待動物的寵物店業者,可以一車把狗載走了事。反過來說,熱心義務幫助收容所的義工,會被報警法辦,自發性的市民送養活動,會被警察與防疫所嚴格刁難。這個體系根本沒有意思執行他們的職權。動保法只是一張不好看的遮羞布,它無力阻擋那後面蔓延的腐臭屍水透滲而出。

歷史會記得這一天:台灣人血肉模糊的良知,滾落在、攤平在那美輪美奐、寬廣平直的六線高速公路上。這將是一座永遠受到詛咒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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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廢業青年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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